未来网北京5月6日电(实习生 邓自琴 记者 凌萌)“有家有爱有欧派,让每个家独一无二”……专注于高端家居定制的欧派家居,近期却陷入虚假宣传、霸王条款漩涡。
据重庆市消费者田女士投诉,其选择了欧派家居线下门店的橱柜定制服务,未曾想商家在其支付定金后抬高了定制方案报价,此前承诺的赠品权益也未予兑现,申请退款遭拒。
在企业官网上,欧派家居自称是“5000万家庭信赖之选”“连续4年中国定制家居行业销量TOP1”。然而,欧派家居却屡因“虚假宣传”“不退定金”等问题被推上风口,遭到大量消费者质疑。业内人士指出,欧派家居线下门店不予退款的行为涉嫌霸王条款,相关条款不具法律效力。
下定后“变脸”?欧派家居遭质疑
今年3月初,田女士在欧派家居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的“欧派橱柜南红星店”咨询橱柜定制服务。“门店商家称下定即送价值5999元的飞利浦R600纯水机,商家发给我的活动内容也显示‘交款满1万元:下定橱柜缴定金5000元起,即送京东同款价值5999元的飞利浦AUT4022R600纯水机一台’。”田女士告诉未来网记者。

在将户型图告知商家,并进行沟通后,田女士选择了一套最终报价为11663元的橱柜定制方案,其中包括橱柜及五金方面费用。在商家的要求下,田女士支付了1万元定金,并签订了《定购合同》。
然而,数日后,商家安排的设计师上门测量房屋尺寸后却给出了新的报价,费用总计15598元。而田女士向商家咨询此前承诺的“下定即送价值5999元飞利浦R600纯水机”产品时,也被商家以价格未达标拒绝。
随后,田女士向购买门店申请退款,但商家的态度很强硬,退款请求遭拒。
记者从田女士提供的《定购合同》中看到,该份合同的供货方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红星商场。其中,第八条“违约责任”条款显示:“如购货方单方面解除或无故不履行本定购合同,其所支付款项不予退返。”
而该项条款也遭到了田女士的质疑。“下定后商家抬高了定制方案报价,之前承诺的赠品权益也未予兑现,为何要让消费者承担?”
值得注意的是,田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。黑猫投诉平台上,涉及“欧派家居”的投诉量多达1222条,投诉内容包括“虚假宣传”“不退定金”“诱导消费”等。
其中一位消费者于4月24日发布的投诉显示,在欧派家居线下门店店员的推荐下,支付了共计2万元的橱柜及衣柜套餐定金。经过设计师测量并多方比对后,该消费者发现预购套餐的增项价格远超预期,且赠送的家电实为打“擦边球”的品牌和型号,质疑欧派家居虚假宣传、诱导消费。
针对消费者的上述投诉及质疑,未来网记者联系了欧派家居方面相关工作人员,并发送了采访函,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。
律师:涉嫌霸王条款
公开资料显示,欧派家居成立于1994年。凭借“有家有爱有欧派”广告语,欧派家居火遍大江南北,迅速发展为国内知名家居制造品牌,经营范围涵盖整体衣柜、整体卫浴、墙饰壁纸、厨房电器、全屋定制等。2017年,欧派家居在上交所挂牌上市。

欧派家居官网显示,企业连续4年位居中国定制家居行业销量TOP1,2022年位列中国制造业500强,同时,还是5000万家庭的信赖之选。
作为备受消费者信赖的龙头企业,欧派家居线下门店的行为是否存在问题?
对此,北京京麟律师事务所李扬律师在接受未来网采访时表示,欧派家居线下门店不予退款的行为不合理。从田女士的投诉来看,商家存在赠品与宣传不符,以及签约报价与实际报价差异的问题,应当以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过错程度综合确定商家应退款的金额,欧派家居线下门店全额不予退款无疑是不合理的。
李扬律师指出,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。“田女士交付欧派方面的定金金额明显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,消费者有权要求欧派家居线下门店返还定金以外款项。”
北京市京师律所孙可律师向未来网记者表示,欧派家居门店是以赠品为噱头吸引消费者,且消费者已经支付了定金,商家不予兑现赠品权益的做法属于违约行为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此外,李扬律师指出,田女士与欧派方面签订的《定购合同》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涉嫌霸王条款。“欧派方面利用该格式条款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,即无论其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约定,甚至是否提供服务,均可获得报酬,明显排除了自身的主要义务,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,该格式条款涉嫌霸王条款。”
孙可律师同样认为,《定购合同》中的“如购货方单方面解除或无故不履行本定购合同,其所支付款项不予退返”条款为霸王条款,属于无效条款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作者:邓自琴编辑:未来网新闻侯智